13274610375 / 0451-58578842
遵循《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的要求,建立并完善企业生产过程控制体系:
1、产品必须来自己建立的或正在建立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采用有机方式采集的野生天然产品;
2、加工产品所用原料必须来自己建立的或正在建立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采用有机方式采集的野生天然产品;
3、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生产、采集、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标准;
(1)有机食品在其生产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激素、抗生素、食品添加剂等,而普通食品则允许:有限制确地使用这些物质;
(2)有机食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术的产物及其衍生物;
(3)有机食品的生产和加工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跟踪管理体系,因此一般需要有一个转换期。
4、有机食品在整个生产、加工和消费过程中更强调环境的安全性,突出人类、自然和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整个生产:过程采用积极、有效的生产措施的手段,使生产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
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要求
1、申请有机食品认证组织应向本中心开发部提交一份正式的、由其授权代表签署的《有机食品认证申请书》,申请书及其附件包括:
——提供法律地位证明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供基地地块祥图及有机种植前三年的种植历史资料;
——土地使用合法证明文件;
——提供被其他认证机构拒绝认证中对导致被拒绝认证的不足采取纠正措施的资料;
——提供地理位置示意图和组织区域平面图;
——提供种植区域的大气、土壤、灌溉水及产品的监测报告。
——申请有机食品加工的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a)必须提交加工原料(这些有机原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重量或体积不少于95%)为有机食品的证明,主要原辅材料、设备清单;
b)加工厂家须提交产品执行标准,产品的加工工艺(流程)。
——申请有机食品贸易认证须提交贸易产品来源为有机食品的证明;
——有机食品生产体系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法律法规清单及相关资料);
——当申请认证范围涉及多场所时,提供多场所清单。
2、经本中心进行合同评审,并在收到申请方书面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如证明其有能力完成下列活动,可予以正式受理,由中心开发部向申请认证组织发出接受申请通知;当对认证申请不予受理时,由中心开发部向申请认证组织发出不接受认证申请的通知,说明理由并在一个月内退回原申请材料.
a)确定相关有机食品的执行标准,认证机构和申请者之间在理解上的差异已解决;
b)确定申请认证组织与有机食品相关的活动范围;
c)确定具有足够的能力与资源。
3、在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有机食品认证合同》,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申请认证组织应支付合同总额的30%费用,由中心质量部确认费用到位后两天内将调查表发放给申请认证组织。
4、申请认证组织在现场检查前至少一个月内提供按照调查表和认证要求所需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本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